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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適用要件及申請期限
臺北市稅捐處表示,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是10‰至55‰,政府為減輕自用住宅用地所有人的租稅負擔,另訂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2‰,二者相差至少4倍,因自用住宅用地是優惠稅率,必須符合要件並申請核准才能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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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「代位繼承」,是指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,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,由其直系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。(第1140條)